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VQ5*** | 2024-11-30 |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禁止長時停車標志或禁止停車線指示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