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A57*** | 2024-07-01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鄂A6S*** | 2024-08-2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