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GA1*** | 2024-10-14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