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AD3*** | 2024-09-1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粵AD3*** | 2024-10-1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