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B3C*** | 2024-08-27 | 進入導向車道后變更車道或者不按規定方向行駛的(一年內有《處罰條例》第12條第1款所列違法行為兩次以下的) | 3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