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C25*** | 2024-08-23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