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H·A***6 | 2024-07-11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吹降碾娮訑z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