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Q·D***9 | 2024-09-16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未知 |
京Q·H***5 | 2024-09-25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