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川B·7***C | 2024-08-31 | 機動車逆向行駛的 | 100 | 未知 |
冀F·6***7 | 2024-07-01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00 | 未知 |
冀F6F*** | 2024-10-15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 1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多少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