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A·X***2 | 2024-07-0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未知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