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C54*** | 2024-07-22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多少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了一下,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