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M·E***6 | 2024-09-16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未知 |
京Q·1***9 | 2024-09-30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 | 100 | 未知 |
冀F·1***N | 2024-08-20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未知 |
冀R·6***S | 2024-10-23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未知 |
冀FN8*** | 2024-12-24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冀FN8*** | 2024-11-16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 | 100 | 2 |
冀F1g*** | 2024-10-16 |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攝像頭拍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