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湘FMC*** | 2024-08-05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湘FMC*** | 2024-09-0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