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N·3***3 | 2024-12-07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