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P·2***8 | 2024-06-29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