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HY2*** | 2024-11-16 | 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 200 | 1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