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CB6*** | 2024-09-07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吉H75*** | 2024-12-20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吉H75*** | 2024-09-04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