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AXT*** | 2024-07-28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