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DDL*** | 2024-09-15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駛人拒絕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