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AD6*** | 2024-08-17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jiān)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jù)”。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數(shù)據(jù),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違規(guī)、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xiàn)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guī),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