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C7U*** | 2024-08-16 | 機動車違反規(guī)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cè)瞬辉诂F(xiàn)場或者雖在現(xiàn)場但駕駛?cè)司芙^立即駛離,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fā)現(xiàn)被拍照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說明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fā)現(xiàn)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jù):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