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KT0*** | 2024-08-0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