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AN1*** | 2024-08-30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浙AN1*** | 2024-12-22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且駕駛人不在現場 | 15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