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吉D25*** | 2024-10-01 | 200 | 未知 | |
吉DM6*** | 2024-07-30 | 在設在禁停標志、標線的地點停放、臨時停車,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里先給車主們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閃了多次,那很可能中招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