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J09*** | 2024-08-26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10%未達20%的 | 200 | 3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