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京P·1***6 | 2024-10-26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駕駛人不在現場或者雖在現場但駕 | 1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發現被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