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F·4***7 | 2024-08-28 | 違反機動車臨時停車規定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整個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太多了,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