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F·C***1 | 2024-07-11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100 | 未知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不是這么簡單,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