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F·8***8 | 2024-12-0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 | 1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的例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