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蒙HLG*** | 2024-11-25 |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 200 | 3 |
蒙HLG*** | 2024-08-22 |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 200 | 3 |
蒙HLG*** | 2024-09-22 |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 200 | 3 |
蒙HLG*** | 2024-09-13 |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 200 | 3 |
蒙HLG*** | 2024-09-21 |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 200 | 3 |
蒙HLG*** | 2024-08-13 |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 200 | 3 |
蒙HLG*** | 2024-10-09 |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 200 | 3 |
蒙HLG*** | 2024-09-22 |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 200 | 3 |
蒙HLG*** | 2024-09-30 |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 200 | 3 |
蒙BZX*** | 2024-10-18 | 人行道不停車讓行的 | 2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閃”了,就肯定違章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主要是應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的例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