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閩CG1*** | 2024-12-09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閩CG1*** | 2024-08-1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50 | 3 |
實際上,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