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滬AZK*** | 2024-12-15 | 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 200 | 1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重要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需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的發展,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