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津NT7*** | 2024-08-11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200 | 6 |
一般來說,只要發現“閃”了一下,不用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破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太多了,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