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津N·J***8 | 2024-09-09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 | 200 | 未知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別理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閃。目的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抓拍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汽車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就代表沒有違章嗎?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可以追究,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