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冀F25*** | 2024-12-17 | 違反機動車停放規定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 | 100 | 未知 |
一般來說,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主要是用于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發現多次被閃,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抱僥幸心理,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能抓拍到,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