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津NBW*** | 2024-10-24 | 機動車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是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記錄第一次,可能是記錄初始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如闖紅燈抓拍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些電子眼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