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ECH*** | 2024-08-15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在紅燈、紅色叉形燈或者箭頭燈禁行時機動車繼續(xù)通行的 | 200 | 6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fā)現(xiàn)被拍照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是你已經(jīng)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jù)”。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方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jù)。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xù)閃幾次,那很大可能是違章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確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當然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xiàn)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guī)矩”,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太多了,據(jù)說現(xiàn)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