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Y86*** | 2024-09-29 |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 150 | 6 |
一般來說,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用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說明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為了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證據”。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再一次提醒一下車主,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