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G81*** | 2024-10-15 | 機動車違反禁止停車標志、禁止長時停車標志或禁止停車線指示的 | 200 | 未知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不用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證據”。
被拍照了,一定是違章被抓拍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用于登記了車牌信息,車輛信息以及其它標志信息,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它違章,像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感覺到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這也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太多了,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