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NV7*** | 2024-12-03 |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200 | 3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1下、2下還是3下,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科普,文章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想讓攝像頭拍照更清楚,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閃了多次,很大概率是違章被抓拍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開車一定要守規則,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