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BB8*** | 2024-09-03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妨礙其他車輛、行人通行的,駕駛人不在現場的 | 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獲取違章時間、違章行為、車輛類型、車牌號等有效信息。
被拍照了,就肯定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頭,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些電子眼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