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BA3*** | 2024-09-27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蘇BA3*** | 2024-08-2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一般情況下,只要發現“閃”了一下,別理是一次、二次、三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提及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在查案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意味著拍照取證1次。其它違章,像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差不多的取證方式。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別想得太簡單了!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電子眼卻在悄無聲息都運作著。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次提醒各位,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可以記錄下來,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