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津RCU*** | 2024-11-28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一次、二次、三次,就代表您的車被拍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所說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操作。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地獲取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信息。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記錄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攝像頭,一般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電子眼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方可以,借助這些記錄,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依據: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別想得太簡單了!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據說現在連行人闖紅燈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