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津D00*** | 2024-09-03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津D00*** | 2024-10-28 | 機動車違反禁令標志指示的 | 100 | 3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表示您的車被拍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科普,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關于例行登記先解釋一下,這種攝像頭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記錄,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違法變道、壓線違章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說明沒違章么?當然不是,有時閃光燈并不是一直需要的,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講規矩”,別抱僥幸心理,現在很多不為人知的黑科技,連鳴笛都能抓拍到,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