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遼CDW*** | 2024-10-16 |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200 | 3 |
遼CDW*** | 2024-12-11 | 機動車通過交叉路口時,違反禁止標線指示的 | 200 | 3 |
實際上,只要發現“閃”了一下,甭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清楚,前面文章提及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操作。目的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攝像頭,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必要時,警察蜀黍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查案件,追蹤犯罪分子。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有可能違章被記錄了。以判定闖紅燈違章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還在移動。
在此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說明在取證一次。別的類型違章,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現被拍照,就說明沒違章么?這也不是!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科技進步,現在有很多攝像頭已經不需要補光,即使在夜里,它們也能拍得清清楚楚,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守規則,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