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浙B6A*** | 2024-07-21 |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 150 | 6 |
實際上,只要發(fā)現(xiàn)“閃”了一下,別理是1次,還是2次3次,就說明你已經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我們上面所說的“閃”,其實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工作。主要是想讓監(jiān)控拍照更清晰,以快速準確捕獲車輛類型,車牌號,違章情況等“證據(jù)”。
被“閃”中了,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其實是不一定的。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一般有2種,分別為違章抓拍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監(jiān)控記錄的用途,主要是應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需要時,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就是違章抓拍,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我們被連續(xù)“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在超過停止線前;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都是類似的抓拍方法。
沒發(fā)現(xiàn)被拍照,就沒有違章風險嗎?當然不是,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tài),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科技的發(fā)展,現(xiàn)在有些攝像機已經不需要補光,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開車一定要守規(guī)則,一定不能靠運氣,黑科技那么多,連非機動車違章都能抓拍到,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