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津RJW*** | 2024-12-23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 | 200 | 未知 |
一般情況下,一旦發現被拍照了,別理是多少次,就表示你的車輛被攝像了。在此給大家解釋一下,前面文章提到的“閃”,其實那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閃。主要是想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準確無誤地捕捉車牌號、違章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攝像了嗎?答案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所看到的電子攝像頭,一般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一下例行登記,這種監控記錄的用途,目的是記錄車牌、車型、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同志可以,借助這些照片,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外一種功能就是違章記錄,第一次閃,可能是作為參照圖,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才能定性: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汽車整車越過停止線后依然不停車。
整個過程中電子眼每記錄一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有時候,即使閃光燈處于待機狀態,但電子眼卻不閑著。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別覺得可以規避抓拍,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追究,汽車就更不用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