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蘇E6X*** | 2024-12-11 | 機動車通過有燈控路口時,不按所需行進方向駛入導向車道的 | 100 | 2 |
通常來講,一旦發現被拍照了,甭管是多少次,就代表你已經被記錄了。在這就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電子眼的補光燈在運行。主要是為了讓監控拍照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證據”。
被拍了一下,就一定是違章被記錄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通常看到的電子眼,通常有兩種類型,分別是違章攝像和例行登記。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登記車輛車牌、車型等信息,也包括記錄車流量等,在查案時,警察蜀黍可以調取這些錄像、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種就是違章取證,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我們被連續“閃”了好幾下,那很可能中招了。就拿闖紅燈來說,一般需要以下3張照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還沒越過停止線;2、車輛超過停止線時;3、車尾離開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在此期間攝像頭每拍一次,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它的例如壓線違規、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感覺到拍照,就表示沒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技術升級,現在有部份電子攝像頭壓根不需要“閃”,即使光線很差的時候,它們也能記錄得下來,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駛車輛一定要遵守法規,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鳴笛都能抓拍,就更別說車輛違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