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粵S4P*** | 2024-09-01 | 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 | 200 | 未知 |
粵E69*** | 2024-09-13 | 機動車駕駛人在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的 | 200 | 未知 |
粵E69*** | 2024-09-29 | 機動車駕駛人在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的 | 200 | 未知 |
粵E69*** | 2024-11-24 | 機動車駕駛人在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的 | 200 | 未知 |
粵E69*** | 2024-08-22 | 機動車駕駛人在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的 | 200 | 未知 |
粵E69*** | 2024-08-12 | 機動車駕駛人在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的 | 200 | 未知 |
粵E69*** | 2024-07-05 | 機動車駕駛人在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的 | 200 | 未知 |
粵E69*** | 2024-07-30 | 機動車駕駛人在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的 | 200 | 未知 |
粵E69*** | 2024-10-13 | 機動車駕駛人在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的 | 200 | 未知 |
粵E69*** | 2024-12-02 | 機動車駕駛人在乘坐人員未按規定使用安全帶的情況下駕駛機動車的 | 200 | 未知 |
陜FV1*** | 2024-09-12 | 違反禁止標線指示 | 200 | 3 |
粵BP4*** | 2024-11-09 | 除重、中型載貨汽車以外的其他車輛因違法行為未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停駛后至違法行為接受處理前,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 | 300 | 未知 |
粵BP4*** | 2024-09-16 | 除重、中型載貨汽車以外的其他車輛因違法行為未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停駛后至違法行為接受處理前,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 | 300 | 未知 |
粵BP4*** | 2024-07-05 | 除重、中型載貨汽車以外的其他車輛因違法行為未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停駛后至違法行為接受處理前,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 | 300 | 未知 |
粵BP4*** | 2024-11-13 | 除重、中型載貨汽車以外的其他車輛因違法行為未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停駛后至違法行為接受處理前,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 | 300 | 未知 |
粵BP4*** | 2024-10-10 | 除重、中型載貨汽車以外的其他車輛因違法行為未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停駛后至違法行為接受處理前,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 | 300 | 未知 |
粵BP4*** | 2024-11-16 | 除重、中型載貨汽車以外的其他車輛因違法行為未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停駛后至違法行為接受處理前,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 | 300 | 未知 |
粵BP4*** | 2024-07-16 | 除重、中型載貨汽車以外的其他車輛因違法行為未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停駛后至違法行為接受處理前,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 | 300 | 未知 |
粵BP4*** | 2024-11-09 | 除重、中型載貨汽車以外的其他車輛因違法行為未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停駛后至違法行為接受處理前,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 | 300 | 未知 |
粵BP4*** | 2024-11-03 | 除重、中型載貨汽車以外的其他車輛因違法行為未處理,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通知停駛后至違法行為接受處理前,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所有人或管理人) | 30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電子眼“閃”了,不管是多少次,就表示你的車被記錄了。不過先給大家科普一下,前面文章所提到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為了讓監控錄像得更清楚,以快速準確捕獲違章時間、類型,車牌號、車輛類型等有效信息。
被“閃”中了,就一定是違章被攝像了嗎?這可不一定!我們在路上看到的攝像抓拍監控,通常有例行登記和違章攝像兩種。先說例行登記,這種攝像頭的用途,目的是用于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有時候,警察叔叔可以,借助這些照片,偵查破案,作為呈堂證據。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閃”1次可能是記錄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至少需要3張圖片才能定性: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時;3、車輛完全越過停止線后仍在繼續移動。
這個過程中電子眼每次攝像,就表示在取證記錄著。其他諸如壓線、變道、超速等取證原來都是類似。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不是這么簡單,常常,即便閃光燈在待機時,但抓拍工作還是會繼續。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就不需要閃光燈,哪怕在晚上,它們也能清楚地拍攝下來,在此,不厭其煩地再提醒一下車主們,開車一定要“講規矩”,一定不能靠運氣,現在黑科技滿天下,連鳴笛都可以追究,汽車違章,就更不說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