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牌 | 違章時間 | 違章原因 | 罰款 | 扣分 |
貴DCY*** | 2024-08-25 | 機動車違反規定停放、臨時停車且駕駛人不在現場,妨礙其它車輛、行人通行的 | 150 | 未知 |
通常來講,只要被攝像頭拍了,不管是1次,還是2次3次,就代表你的車被記錄了。在此給大家科普一下,我們前面提及的“閃”,實際上是攝像頭的補光燈在工作。目的是想讓電子眼攝像更清晰,以準確獲取車牌號、違章類型等重要信息。
被“閃”了,就一定因為違規被抓了嗎?不一定的。我們平常在路上觀察到的電子眼,通常有違章拍照和例行登記兩種。先說例行登記的這種,這一類攝像頭的作用,目的是記錄車流量、每輛車的類型,甚至車內情況等,必要時,警方可以,借助這些數據,追捕罪犯,偵查案件。另一類是違章取證的,只閃一次,可能只是記錄標準信息,但如果連續閃幾次,那很可能中招了。以闖紅燈為例,一般需要3張圖片作為判斷依據:1、車輛到達停止線前;2、車輛越過停止線;3、車輛越過停止線后依舊往前開。
在此期間電子眼每“閃”1次,就說明在記錄每一次位置變化。其它違章,像壓線違章、違法變道等,取證原理也是一樣的。
沒被“閃”到,就代表沒有違章嗎?這也不是!如果光線充足,補光燈并不工作,電子眼也在“悄悄”干活。另外,隨著抓拍技術的提高,現在有很多攝像頭根本不需要閃光,即便是夜晚,它們也能拍得一清二楚,他們也能拍得很清晰,因此,再一次提醒大家,駕車一定要遵守規則,千萬不要抱有僥幸,黑科技那么多,連行人違章都可以記錄下來,更不用說那么大輛車了。